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共同富裕是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在现代化强国的“升级转换”和“接力赓续”。实现共同富裕,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和哲学层面的讨论,更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构建推进共同富裕的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相统一的系统性思维,并转化为具体行动。
共同富裕的推进,需要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共同进步和全面部署。在衔接上,需要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促进两者在各环节上的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通过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破解关键点在于下面几个方面:首先,企业是社会财富的源泉,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企业在发展进程中体现共同富裕的可持续性;其次,作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单位,企业肩负着承担部分社会、文化和生态协调发展的职责,推进共同富裕的良性发展;最后,以企业为中心推进共同富裕,既可以发现问题,又可以为其他主体提供借鉴之处。
一、我国通过企业的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及存在的挑战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居民收入都在不断的提高,但从总体看,我们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其客观的根源在于企业之间利润的差距带来的劳动者的贫富差距,企业利润的两个客观属性是区域特征和行业特征。
首先,我国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依然较大。这是由于地理环境的区别造成地区发展的差距,因资源禀赋、人力成本、产品运输、产业协同等因素影响着企业的投资回报率。
其次,不同行业劳动者的收入存在差距。因行业壁垒、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因素,通过时间的积累这些因素不断地强化,最终体现在民众的贫富差距上。此外,信息技术、计算机、金融等行业的劳动者收入高于农林牧渔、餐饮、服务等行业。
二、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意义
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使人民有机会和能力参与社会的发展,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既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素,这也是通过企业高质量发展来推动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三者缺一不可。
首先,发展是企业的根本任务,也是社会财富增长的源泉。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鼓励员工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使员工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相统一。
其次,共享是分配的核心原则,是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企业创造的财富要在利益相关者中间进行合理分配,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按劳分配是保证效率的基础,按要素分配则主要通过股权激励来实现,是提升劳动积极性的重要措施。
最后,可持续是经营的基本要求,是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前提。共同富裕不能是一个时点概念,这就要求设计方案以系统思维不断调整完善细节,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安排,企业的发展在目标和手段上需与共同富裕兼容。
三、在“十四五”期间通过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建议
通过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来推进共同富裕,需要理论的创新,更需要实现理论和具体制度设计的衔接。当前最迫切、最重要的是补偿和矫正既有制度性因素对共同富裕的制约,使企业的发展有动力、有能力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基于此,我们提出通过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核心议程。
首先,开放市场和公平竞争。破除行业政策性垄断,允许民营企业和非民营企业在相同的准入条件下公平竞争,保证入围参与者的公平待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以此来提升市场效率。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国家根据行业、规模等制定公共政策,不再针对所有制单独制定政策。
其次,完善分配制度重释公平与效率关系。分配是新发展阶段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指向,离不开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处理。工资与福利是企业参与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在公平的前提下,允许劳动者收入存在合理的差距,以激发劳动者的劳动效率。各地区应地制宜的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样有利于通过最低工资提高的激励作用来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抵消企业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这样亦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广大劳动者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再次,优化产业链布局和推进产业链升级。在优化产业链布局方面,一是,落后地区的企业依据自身比较优势,与发达地区错位竞争、形成互补的产业链。二是,在产业转移和乡村振兴上,各地区应联系实际区域特点,考虑承接能力与发展潜力,学习模仿发达地区的产业,通过学习模仿发达地区的产业的发展经验,取得后发优势,追赶先发地区。在推进产业链升级方面,在全球产业深刻变革的背景下,要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切实转换我国发展动力。发挥创新在传统产业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在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中掌握主动权。
最后,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数据已经成为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数字化知识和技术提高社会生产力,其核心是各行业企业通过数字化成为“数字化原生企业”,从而获取并强化竞争优势。此外,我们在关注数字化对企业的发展带来动力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数字应用对共同富裕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数字化发展并不必然通过“技术赋能”推动社会平等,也可能由于“数字分群”进一步加剧群体间的分化,这显然是与共同富裕的目标不相匹配。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企业数字化的引导和监管以降低数字化带来的“虹吸效应”,并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序发展。
(作者:刘洋,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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