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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工商局白局长不作为 民企百余员工或失业

来源: 中国网  2016-07-12 大连信息热线

  近日,锦州市恒大实业有限公司一企业员工举报称: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白建民不给本地一家公司变更延长营业期限登记,使一百多员工即将面临着丢掉饭碗而失业的窘境。

  锦州恒大实业有限公司原是锦州市工商局投资举办的国有企业。2001年国家政企分开改革规定,限期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其所办的国有企业脱钩并改制后,锦州恒大实业公司成为了民营企业,有自己的固定资产,并证照齐全地经营着锦州市百万市民蔬菜等批发业务至今。

  

 锦州市工商局白局长不作为 民企百余员工或失业

  从举报者所诉中得知,2001年时任锦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和改制副组长,现任锦州市工商局白建民局长的夫人王坤成为了锦州恒大实业公司持股会理事会成员。同年,白局长夫人被作为股东写入公司章程。2008年白局长夫人等“自愿退出2001年做为锦州恒大实业公司股东的股本金”、自愿提供“放弃与股本金有关的一切权利的不再是锦州恒大实业公司持股会的会员”(股东)的证明,并由白局长司机张亮签字代领股本和股息,但其仍然还是理事会成员至2015年3月。之后,锦州恒大实业公司召开持股会员大会,会议决议免去白局长夫人等已经退股人员的理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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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举报人称,锦州恒大实业公司从此麻烦不断,直至发展到申请延长营业期限达9个月而被拒绝和处于不予受理等状态。锦州恒大实业公司经营期限在今年的9月20 日到期。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8日分4次依法向锦州市工商局申请变更延长营业期限20年。其中两次被拒绝接收申请材料的理由是:第一次被告知“锦州恒大实业公司一切公司登记业务暂停办理”;第二次工作人员称要给白建民局长打电话请示,后经请示后仍拒绝接受变更登记申请文件、材料;第三次通过邮政快递递交申请材料后也未被理睬;最后一次申请接收材料后告知补正材料,锦州恒大实业公司回复意见和补正材料后又石沉大海。

  2016年3 月30日锦州恒大实业公司工作人员再次到锦州市工商局要求作出受理并准予登记,锦州市工商局迫于压力当场作出(锦)工商登记内不予受理字[2016]第 2016001592号《不予受理通知书》,其认为:“经审查,提交的锦州恒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理由如下:因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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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恒大实业公司为此向辽宁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经过了3个月的审理,2016年6月29日辽宁省工商局又维持了锦州市工商局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决定,但理由却不一样,而是锦州恒大实业公司申请材料不齐全。

  据相关法律专家称,公司申请延长变更营业期限一般不会有法律障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该条文的意思是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前,公司要依法变更登记,你公司不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要责令你公司限期登记。另外,公司申请变更登记被登记机关当场受理的,即可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补正材料的可以5日内告知,5日内不告知的视为受理;需要核实材料的不超过15日;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供申请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像锦州恒大实业公司这样长达9个月时间内,主动多次申请变更登记不予理睬和不予受理的情形确属罕见。

  在采访过程中,锦州恒大实业公司表示,公司面临困境,现离营业期限到期的 9月20日还有70多天。如认可辽宁省工商局作出的维持决定,再到锦州市工商局去申请也是有可能继续碰钉子;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是6个月期限,二审3个月期限,加起来长达9个月,未审理终结就超过营业期限届满的日子了,法院还没开始审理,70天的期限就到了,锦州恒大实业公司继续经营就属于无照经营,是被取缔的对象,一百多人或面临失业。
来源http://u.zp.china.com.cn/news-1107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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